法学专业创建于2002年,现有专任教师26名,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多数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法律执业资格。
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方向在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上形成特色,在为地方经济决策和社会服务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培养了一大批业务骨干。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国际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