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培养层次:本科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各类工商企业、政府组织、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的咨询、培训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劳动关系学、财务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法、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人员素质测评与方法、劳动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