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艺术,或在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历史文化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较全面的文化艺术素养,有较强的审美感和创造思维性;具备较强演奏(演唱)能力。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方向)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掌握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具备较强的艺术实践技能和必备的理论知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社会市场需求的,能从事钢琴伴奏、演奏、教学、辅导等岗位工作的高等文化艺术实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