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学历:高职学制: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经济管理、金融保险的基础理论,具备金融保险机构柜台业务处理、金融保险产品营销、金融保险客户服务的基本技能,了解金融保险业技术领域基本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和一定的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商业银行综合柜员业务、证券投资实务、保险实务、财务会计、保险概论、金融学基础、基础会计、管理学基础、经济学基础、市场营销实务、顶岗实习。
就业方向:金融保险机构基层工作岗位,包括金融保险机构柜面人员、金融保险产品营销员、金融保险机构理财顾问、金融保险机构客户服务人员等;金融保险中介机构基层工作岗位,包括金融保险中介机构内勤人员、保险公估机构查勘定损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