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本科,学制五年)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城市规划与设计及建筑设计方面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师。
学生毕业后适宜在城市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科研单位、建筑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高等院校从事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方面的工程设计研究或教学工作,还可以到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建筑制图、美术、建筑设计基础、城市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建筑设计、城市信息系统、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经济学、计算机辅助设计。
本专业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硕士点。
注:要求考生有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素描。
如加试成绩不合格,则转入我校其他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