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培养具有一定的音乐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开设声乐表演、钢琴伴奏、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对录取到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专业考试,根据专业考试成绩进行专业方向调整。
主干课程声乐、钢琴、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概论、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复调、形体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即兴伴奏、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适宜到各类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中小学、文化管理和培训机构、演出公司、演出场所等相关单位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策划和管理等工作。
报考提示:1、音乐表演专业在广东省招生,专业课使用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成绩,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在吉林省招生,专业课使用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成绩,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在除广东省、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招生,承认并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30%、专业课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系办公电话:0756-763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