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工程(汽车工程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有车辆工程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液压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汽车构造、汽车理论、发动机原理、汽车电器、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维修工程、汽车设计、汽车检测与故障诊断、汽车电子控制技术。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从事车辆方面的设计,产品开发、制造、试验、检测维修以及汽车后市场的4S店维修检测、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2、车辆工程(轨道交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能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领域从事设计、制造、应用与维护管理、实验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城市轨道车辆构造、车辆设计理论、车辆检测及故障诊断技术、轨道交通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器与装备、轨道车辆牵引传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行管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以及应用管理、实验研究和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