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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来源:深圳大学  日期:04-15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较高的文字表述、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广泛的适应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性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仲裁法、合同法、公司法、海商法、婚姻家庭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香港法、国际金融法、司法文书写作、WTO法律制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假期进行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考察与调研、社区服务、专业见习、普法宣传、挂职锻炼等;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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