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熟悉我国文艺政策背景和文化市场运作规律,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的创作能力以及电视栏目等相关文化活动的策划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公司)、编辑部门等从事文学剧本创作、栏目策划和理论研究工作,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从事文艺文化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戏剧史、中外文学史、中外电影史、中国戏曲史、戏剧概论、艺术概论、戏剧戏曲剧本创作、影视创作、戏剧作品鉴赏与批评、影视作品欣赏、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电视文化学、电视栏目策划与制作、舞台美术基础、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