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本科,理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环境质量评价与污染防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相关自然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政策和法规,具备城镇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学、环境工程学、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生态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
[就业方向]可在相关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规划设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从事科研、教学、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资源保护、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