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1、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高效率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口头表达、电子办公与行政协调能力,能在基层党政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与人事管理、公共事务策划、行政综合协调以及秘书、档案、后勤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同时也为行政管理或其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后备力量。
2、培养要求本专业依托管理学、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管理、政治、法律和经济的有机结合,把学生培养成为以行政管理为核心,掌握管理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熟悉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等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考研奠定基础。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系统掌握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多元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框架;(2)了解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运行方式和基本规律;(3)接受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和实践训练;(4)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掌握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工具,具有与时俱进的问题分析和自我学习的能力。
二、主要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1、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科学、西方行政学说史、行政伦理学、行政法学。
2、主要实践环节军事理论与训练、专业实习、专业见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义工实践、社会调查、课外学术活动、办公事务模拟等。
三、学制与授予学位学制:四年,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试行3-6年弹性学制。
学位:符合授予条件者可授予行政管理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