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科研、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普通心理学、心理学史、实验心理学、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心理测量、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心理学研究及心理服务技术开发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司法及医疗机构、社区服务等部门工作。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