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从事面向基层的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从事面向基层的法律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