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药学相关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药品生产、药品质量分析检验、药品使用、医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毕业后能在医院(乡镇卫生院)药房、医药公司、制药企业、社会药房等单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药学服务等工作,也能够在药品检验监督部门从事药品检验监督管理,在药物研究机构、医药院校从事医药科研助理、教学辅助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就业岗位群:医院药房、医药公司、制药企业、社会药房、药检机构、科研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