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法律实务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就业方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处、企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