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等部门法领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熟练运用有关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实际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律史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
就业去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大、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员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授予学位:法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