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够适应当代法治国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业、社区从事法律工作等岗位提供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现设有法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国际法)专业和法学(社会法)专业三个培养方向。
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学习各类基础课程,三年级之后按其培养方向分类教学、分类培养,学生毕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教学强调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突出案例教学,侧重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司法考试通过率占百分之三十一,远远超过全国高校司法考试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