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专业、宁波大学重点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在国家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涉外商事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主要目标是法官、检察官、公务员、仲裁员、律师和企事业法务人员。
主要课程:本专业设有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刑事法等4个专业方向模块。
主要课程为法学导论、法理学、政治学与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概论、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去向:主要面向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方向择业。
初次就业率一般为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