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国内外航运企事业单位,培养符合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令)(简称“11规则”)等法规要求的,能在生产一线从事船舶动力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崇高的工匠精神和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轮机英语》、《船舶辅机》、《船舶管理》、《机械制图》、《船舶电工工艺与电气设备》、《电气与自动控制》、《动力设备操作》、《机舱资源管理(ERM)》、《柴油机拆装认识》、《船舶主机及轴系安装》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