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司法警务专业介绍:
司法警务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工作人员。
司法警务专业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等。
司法警务专业就业方向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助理工作岗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社区、司法助理岗位,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律事务部门、新闻出版单位的法律专栏,专版的采访编辑岗位。
除了司法警务专业,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还开设了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规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办学思路
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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