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研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4月28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要求举行2017年第2次集体学习研讨。
会上,校党委书记杨雄同志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校党委工作实际作相关要求。
集体学习时,班子成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防止“七个有之”和做到“五个必须”,原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学习了中纪委3月27日通报的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会上,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重点围绕厅党组《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体会认真进行了书面交流发言。
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支部书记、督导室主任、团委书记等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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