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名单,山东法律学校司法行政系副教授张静领衔的“犯罪治理与矫正教师团队”成功入选,成为学院首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犯罪治理与矫正教师团队”由16名专兼职教师组成,其中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7人,讲师4人,行业知名专家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人。团队成员拥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人;先后3次获评省部级教学成果奖,5人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类奖项。团队先后荣获山东省教育厅刑事执行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团队所在专业及专业群,先后获得刑事执行省级特色专业、刑事执行省级品牌专业群、犯罪治理与矫正省高水平专业群等荣誉。
“犯罪治理与矫正教师团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了铸魂育警,立德树人“有担当”,服务司法警察专业学生终身成长、助力司法行政行业高质量发展;锐意创新,教育教学“有特色”,创新了“警教融合、全程协同”的纵向贯通体制机制,“三维四层、四维评价”的实战型专业课程体系与评价体系等;贴近行业,科研攻关“有突破”,瞄准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前沿重大问题,攻关“卡脖子”技术难题,服务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彰显优势,服务社会“有成效”,以打造“齐鲁样板”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目标,成立了新时代大学生文明实践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团队成员累计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志愿服务活动1260余人次;发扬“传帮带”传统,团队成长“有活力”,校、监、所共建“警师一体”教师团队,为山东省监狱、戒毒单位培养高素质司法行政警察,为监所安全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犯罪治理与矫正教师团队”成功入选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体现了学院办学实力,必将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与教学团队建设水平。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黄大年崇高精神实质与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为依法治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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