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根据市语委、市教育局《武汉市城市标识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培训与交流部(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容丽芬、质量与督导室主任余田一同对校园内各场所张贴出来的文字标识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各场所张贴的文字标识用语用字基本符合规范,共性问题是部分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等内容的存在不符合《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11)的规定(如:“1.”写为“1、”)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两位主任对于存在不规范问题的部门进行了现场用语用字规范宣传,针对共性问题,学校语言办会将此次检查情况反馈给学校,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统一更换不规范的标识,确保校园用语用字规范。
容主任和余主任正在教务处进行检查
容主任和余主任正在数控车间进行检查
容主任正在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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