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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南京卫生学校  日期:2023-05-22 11:07

为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5月18日至19日,学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顺利召开,护理与医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宁新校长、秘书长赵萍教授、分院及办学点教学副校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与会议。滨江职业学院健康学院党总支书记徐红教授、原海军总医院护理部主任黄叶莉、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年产业管理学院创始院长石晓燕、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康养学院于立博教授、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医教协同办公室主任陈正平副教授、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健康管理与服务系副主任刘尊副教授、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眼视光系主任贾松教授、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副院长董安定副教授、常州三院眼科副主任黄永健应邀担任论证专家出席了线上会议。会议由秘书长赵萍教授、南京卫生分院李占峰主任主持。

南京卫生分院李静副校长、连云港中医药分院徐银华、常州卫生分院缪金萍主任、南通卫生分院陈玉华、常州卫生分院缪金萍主任、南通卫生分院张伟、南京卫生分院汪晨、常州卫生分谢小燕分别从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要求、教学进度安排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方面对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眼视光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来自院校及临床的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表示肯定,并从课程目标的描述、课程体系设置、课时分配、评价体系、内涵要素把握、专业培养特色、课程思政内容、师资、实践课程比例等方面提出优化意见。各与会分院及办学点专业负责人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研讨。

学院童世虎主任对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总体原则及规范要求作了进一步的强调说明。赵萍秘书长最后总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各分院及办学点专业负责人一定要参照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对接国家教学标准,针对专家提出的论证问题,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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