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中等职业学校强化常规督察构建和谐校园
2017年3月6日下午16:40分,罗甸职校全体教师集中学习《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落实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罗府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
会议由职校副校长王发跃同志主持。会上,副校长刘竹同志传达了6日上午县政府召开的城区交通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原文学习了罗府办发﹝2017﹞15号文件。刘竹副校长强调,职校全体教师要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高度,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定,主动按照文件要求办理“一户一证”相关手续。学校综治办要对学校教师车辆进行排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按照文件执行的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勒令整改,整改不力的报请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给予相应处理。
副校长刘竹同志传达文件精神
教师们在认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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