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录取规则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分数以及当地的政策等等,那么2023年北部湾大学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本篇邦博尔小编为大家介绍北部湾大学的录取规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一条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先专业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首先对填有“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规则调剂安排到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2.其次对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3.对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报考我校的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可查询上述省(直辖市)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的网站。
第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1.2023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只招统考子科类器乐(钢琴、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考生。在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音乐表演(民乐: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和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录取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C等级及以上)。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录取
1.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为5个专业,具体专业信息如下: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1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2H;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7H;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905H;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20105H。
2.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的所有专业采取 “双学位”、“双学籍”、学费为60000元/学年,“4+0”的培养模式 。美方派教师到北部湾大学授课,学生4年可均在北部湾大学学习,四年学习结束,符合条件者可获北部湾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国东密歇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生也可选择在4年学习期间到东密歇根大学学习1年,赴美学习不需在美方学校再额外缴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国际差旅费、办证等相关费用自理。
3.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的招生列入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分数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填报有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到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
4.录取到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的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本学院内的其他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到其他学院的招生专业。
第十六条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0701H)录取
1.本项目是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我校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由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双方联合教学,第四年转入波兰华沙理工大学继续学习(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华沙理工大学要求的英语水平可直接转入专业班学习,达不到的也可先到该校修读一年的英语,合格后再转入专业班学习),或选择继续留在我校学习(留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本项目招生列入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本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专业录取
1.少数民族预科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型专业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2.航海类招生专业的3个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不填报有航海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到航海类招生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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